2021年党风廉政教育之以史为鉴(九)古代官员“离任”那些事
来源:市城管局   2021-09-2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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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块两米多高、历经千年风霜的花岗石,石上镌刻有两个斗大的隶书“廉石”。这块普通石头的背后,有一段流传千古的“廉石压舟”的佳话。

石头的主人叫陆绩,是三国时期东吴人,时任郁林郡(今广西贵港市,辖今广西大部)太守。东汉末年,郁林尚属荒蛮之地,远未得到开发,但此地物产丰富,盛产珍珠、翡翠、象牙、香料等奇珍异宝。陆绩爱惜民力,体察民情,轻徭薄赋,发展生产,掘井筑城,民生得到极大改善。他任郁林太守多年,清正廉洁,对奇珍异宝毫无索取,深得百姓爱戴。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陆绩任期满准备从海路返回吴郡时,他一家四口的行李,除几箱书籍和随身铺盖衣物外,别无他物。船工说,“你堂堂一个太守,所带行李竟不如一介寒士!帆船吃水太浅,会不胜风浪,难以入海航行。”陆绩买了两大瓮咸菜放到船舱,船仍然太轻,而他身上银两已所剩无几。不得已,他请人从岸边搬来一块大石头压在船舱,才得以平安返乡。陆绩舍不得丢弃此石,将其置于旧宅中,名为“郁林石”。后人仰慕陆绩的清廉,刻“廉石”二字于石上,放置于碑亭之中,作为百官之诫。康熙年间,苏州知府陈鹏年十分仰慕陆绩,又将“廉石”移至苏州文庙内,供后人瞻仰。至此,“廉石”美名扬天下。

北宋名臣包拯曾任端州知府,端州以盛产端砚而闻名,当时历任端州知府借进贡之机额外强征数十倍的端砚,用于贿赂朝廷权贵,或据为己有,给当地百姓带来了沉重负担。包拯上任后,下令只需严格按进贡数额征收,从不以端砚去邀宠。包拯虽酷爱书法,但离任时没有带走一块端砚,“岁满不持一砚归”,受到后人称颂。

“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神道有灵应识我,去时还似来时贫。”明代河南信阳知州胡守安为官清廉,自律甚严,任期结束到城隍庙拜谒,即兴赋《任满谒城隍》一诗。胡守安常说“穷不忘操,贵不忘道”,并认为,官吏在薪水之外谋取一分一文,对百姓都是有害而无益的。好一句“去时还似来时贫”!既揭示了坦荡做人、清白为官的道理,更是他个人心迹的告白。

另一位明代清官海瑞,严惩贪腐,刚正不阿,被百姓誉为“海青天”,他离任淳安县县令时,老百姓家家户户都在门前供桌摆放一碗清水和一面明镜相送,以颂扬这位清官“清如水、明如镜”的官德。

清代乾隆年间,河南巡抚叶存仁为官几十年,始终清廉自守,当他告老还乡时,僚属前来送行,却迟迟不让船起锚,直到夜深人静时,一叶轻舟载着大批礼品悄然而至。原来送行的下属们为避人耳目,特意等到夜晚送礼。叶存仁当场赋诗一首予以拒绝:“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

清廉官员的离任,留下了不少佳话,赢得千古传诵。然而,对一些贪官污吏,老百姓则以送“遗臭匾”“遗臭对联”“遗臭碑”等,发泄心中的怨恨和不齿。唐代大历年间,有一县令离任,当地百姓送匾一块,上书“天高三尺”。县令以为是对自己的褒扬,满心欢喜地接受了。事后,其父给他指出其意:“天高三尺”,并非“天高”,而是地皮被贪官刮去了“三尺”,等于“天”高了“三尺”。对他的讽刺,可谓入木三分。

五代后晋的宋州节度使赵在礼,强征暴敛,贪赃枉法,百姓苦不堪言。当他离任时,乡民在衙门上贴了一副对联:“早去一天天有眼,迟去此地地无皮”,以示“欢送”。可见,百姓对此贪官已经忍无可忍了。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无论是“廉石压舟”“岁满不持一砚归”“清水明镜相送”,还是“去时还似来时贫”“不畏人知畏己知”,能够流芳百世的,是老百姓的口碑,是清廉操守和高尚人格。“离任”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官员的政绩、操守、名声好坏。自古贪腐受唾弃,唯有廉者留其名。为“官”一任,就要尽到造福一方的责任,利要时时刻刻为百姓谋、为天下计,而不能老想着为自己个人谋。公权是公器,绝不可私用,公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属于任何个人,更不是任何个人的特权、私权。权力越大,越要绷紧心中的弦,在行使公权力时,越要如履薄冰、心存敬畏,不妄为、不乱取,心中有戒、行之有界。

从政者当深知:清心方可守正,律己方能服人,清节足以励万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