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颁发了我市第一张燃气工程备案证
来源:市城管局   2018-07-10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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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岳阳市城管局颁发了我市第一张《岳阳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标志着全市燃气建设工程备案工作正式启动。

为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管理,规范燃气设施建设单位行为,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6月4日市城管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实行备案制的通知》,要求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符合备案要求的由燃气管理部门颁发“备案证”,未经备案的燃气设施不得交付使用。办理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供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无备案证的不得办理经营许可证。

附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2份).doc

附件2: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原件).docx

附件3、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原件).doc

附件4、燃气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原件).xlsx

附件5、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单位、原件).doc

附件6、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原件).doc

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doc

关于对全市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实行备案制的通知-扫描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