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39罐,长乐一村民被行政拘留5日
来源:市城管局   2018-04-1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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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时刻讯(记者 江博浪)4月12日,记者从市燃气办获悉,长乐镇水源村五组居民李某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储存、销售罐装液化气,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4月10日,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燃气办、长乐镇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在长乐镇水源村5组,执法人员发现村民李某某家中堆放着多个液化气罐,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液化气味。经调查,李某某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涉嫌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储存量达39罐,且该销售点无任何消防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查扣这批液化气罐,并将李某某带回讯问。4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因涉嫌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液化石油气),公安机关对李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市燃气办提醒广大居民,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都属于违法行为。下阶段,我市将继续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