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9-1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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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千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规范焚烧农村垃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农村垃圾焚烧随意性强,防不胜防,是引起局部、短期空气质量下降形成雾霾的主要根源。其成因主要在:一是农村环境意识相对落后,尤其是环保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欠缺。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难以改变,老百姓习惯在田间地头、沿河沿沟焚烧垃圾,基层干部群众对此还熟视无睹。二是制度上未将环保监管力度有效的向农村延伸,盯紧了企业,而未管住农村,没有将责任和考核下沉到基层,构建和完善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积极性。三是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落后,配套不到位。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生态创建等渠道,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的力度还不够,缺乏探索、创新新技术、新模式。

为规范农村垃圾处理,我市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于2016年启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科学选定了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一是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场)20公里内的乡镇垃圾,采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二是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场)20公里内的乡镇在运输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可适当扩大收运范围;三是治理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村镇垃圾,采取“户集、村收、乡镇(区域)处理”的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四是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极少数偏远村庄采取“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专项治理以来,我市新建农村垃圾收集点387处、改造476处,新建农村垃圾中转站51座,完善了农村垃圾的收转运流程。根据治理目标,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资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21日

承办负责人:许心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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