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22-08-2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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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羿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推进岳阳市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提升宣传氛围方面

自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以来,我局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是注重示范引领。30余家市直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党建活动,50余家市直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二是注重入户宣传。我局组织各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入户宣传活动,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里发放宣传手册累计37万余份,宣讲垃圾分类知识。三是注重学校教育。市城区157所中小学校全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活动,形成了“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良性互动。各中、小学校开

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创意活动,如北港小学“少先队员讲分类”、松阳湖小学“垃圾分类说”话剧演出、岳阳楼小学“垃圾分类创意制作”等活动形式新颖,学生寓教于乐,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创新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岳阳楼区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大型宣讲活动,君山区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守护一江碧水”主题活动,云溪区“垃圾分类我给力 美丽云溪我受益”、岳阳经开区“垃圾分类我先行”、南湖新区与湖南理工学院联动“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二、全力提高分类意识方面

我局督促各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机制,建立“督导员、引导员”两员队伍。目前,登记在册“两员队伍”1000余名,引导居民主动分类、准确投放。部分街道开展可回收物有偿兑奖活动,居民投放的可回收物可以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如云溪区开展了“垃圾分类、绿色兑换,共享美好生活”主题绿植兑换活动,通过用可回收物兑换绿植的方式,提高居民分类意识。部分小区设置“红黑榜”,对居民的分类投放进行评比评星。

三、全面完善分类设施方面

我局督促各区、公共机构按照《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细则》要求,在重点区域及场所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截至2021年12月底,市中心城区126家市直公共机构和472家区属公共机构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共有11个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覆盖63个社区、49.87万人。因疫情防控的原因,部分街道仅完成少数居民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配置,欠账较多。

四、细化分类工作流程,提升中后端处理能力方面

一是我局组织垃圾分类督导员、宣传员以及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管理等专题培训12场;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7.13亿元)于2019年10月正式投产,目前日均焚烧处理其他垃圾1200余吨;建成有害垃圾市级中转站,有害垃圾由街道收集暂存后统一送至市级中转站集中分拣,然后送至长沙专业处置公司进行处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总投资2.59亿元),设计日处理厨余垃圾250吨、地沟油25吨。目前,该项目基础建设和注水试车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运营单位招标和各区厨余垃圾接驳站建设,力争今年9月份正式运营;根据省住建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2〕31号)要求,加快推进可回收物“暂存点、回收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现正在积极协调南湖新区与湖南现代收易公司开展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拟在全市进行推广。

五、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方面

2022年,我市制定了《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岳垃分办〔2022〕1号),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23家相关单位为成员。其中,市住建局作为成员单位,明确其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

同时,在《岳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中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纳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以及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责任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引导、督促业主和保洁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六、垃圾分类立法方面

我局会同市司法局、湖南理工学院立法团队拟定了《岳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并按照省司法厅意见进行了第十次修改。下步将由市司法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力争今年10月份出台。

感谢您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