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22-08-23 09:57
浏览量:1 | | | |

王来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静脉产业园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问题

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必须完成的重大项目,也是一项民生实事工程。为加快推进园区项目建设,2019年4月中旬市编办牵头组织市城管局、云溪区政府、云溪区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专题调研并制定具体方案。同年5月10日,时任市政府副市长黎作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静脉产业园建设管理协调机构组建及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会后,经市委编办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园区拆迁及安置经


费2000多万元至今未拨付到位,导致园区土地开发和基础配套共享共建严重滞后”的问题。2020年3月,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园区300米卫生防护区征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待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方可落实相应的资金拨付工作。目前,我局已与云溪区陆城镇达成一致意见,并已配合完成审计报告的意见会签,待该正式报告出具后,我局将按照报告对相应资金进行拨付。

二、关于加快土地开发利用问题

根据《岳阳市静脉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园区分两期建设,市静脉产业园区近期规划有市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医疗废弃物处理项目、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配套炉渣处理项目等,同时对不便于耕种的土地进行了征收。后段,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普华书记调研岳阳楼区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产业强劲、开放领跑、绿色示范、人民共富、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奋斗目标,按照“稳、旺、精、新”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积极引进新项目入园,加大园区建设规模,加大建设用地的使用率。

三、关于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问题

(一)纵二路项目进展情况

市静脉产业园纵二路项目于2019年11月19日完成立项批复,后因土地报批及项目规划调整等原因于2020年7月13日对项目可研进行调整批复,2020年8月通过初步设计批复。

因该项目用地由医废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和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的退让红线组成,其中涉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的2020年第21批次用地审批手续未能及时获批,导致后续用地及规划手续无法办理。

2021年3月,我局下属单位原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与云溪区资规局对接,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云溪区政府同意将2020年第21批次用地的5995平方米土地划拨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但在办理划拨用地手续时,云溪区陆城镇政府以该批次用地涉及红线外边角用地(行政区划约为26亩)没有征收为由,拒绝在《岳阳市云溪区安置补偿到位证明》上签字盖章,导致划拨用地手续无法继续办理。2021年5月20日,鉴于市资规局因云溪区2020年第21批次用地未供地暂停了云溪区用地报批手续,云溪区土储中心协调陆城镇政府同意在《岳阳市云溪区安置补偿到位证明》上签字盖章。随后,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将相关资料报至云溪区资规局,用地划拨决定书于2021年6月15日签发后马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此期间,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还积极同步开展了其他工作,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于2021年4月23日以承诺函的形式在线上实施了施工图审查,于2021年5月17日完成了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工作,在2021年9月23日取得岳阳市云溪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出具正式审查报告。并于2021年6月10日将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预算报市财政局评审办审查,于2021年7月10日取得评审报告。2021年9月29日,通过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审查在网上发布了项目招标公告,并于2021年11月3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在公示期满后,于2021年11月18日核发中标通知书后随即组织施工单位入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021年10月份,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就纵二路项目建设情况与陆城镇及区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对接,要求陆城镇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交付,但陆城镇指出,纵二路项目用地范围内未进行征拆,同时,如果不对项目用地涉及红线外医废项目与厨余项目夹角处闲置用地(行政区划约为26亩)一起进行征收的情况下,无法进行交地施工。

2021年12月1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会议纪要同意对纵二路项目用地涉及红线外医废项目与厨余项目夹角处闲置用地(行政区划约为25亩)一起进行预征收,陆城镇方开展腾地工作,2022年3月8日,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路基水稳层的铺设工作,工程量已完成全部工程的三分之二,预计在9月上旬能具备路面通行条件,10月份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

(二)关于园区污水管网内外连通情况

园区污水泵站现已建成,园区已投产企业医疗废处置厂污水已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管道送入临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至今已泵送污水约3500余吨;未正式投产的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管网也接入泵站,具备排水条件。

四、关于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正如您提出的在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公平度,既能弥补当地居民因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受到的健康损害,又能补偿当地居民因垃圾处理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有效降低当地居民对垃圾处理项目的反对度,有利于垃圾处理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营。

此前,云溪区政府已多次向我局提出生态补偿问题,我局也积极向市政府报告,提交了生态补偿建议。2019年,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协调会议,对生态补偿问题进行研究。2019年4月2日,第一次协调会明确由我局组织云溪区政府、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外出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提交讨论。2019年5月10日,第二次协调会决定由我局组织市财政局、云溪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单位外出调研,参照调研地区做法,提出具体建议进行研究。根据调研情况,省内共有长沙、株洲、衡阳、常德、益阳、永州、郴州7个地市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但实施了生态补偿的仅有长沙市,补偿标准为30元/吨。上述两次会议均未对是否实施生态补偿进行明确。

2020年4月27日,市政府再次组织召开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调度推进会,会议明确:鉴于云溪区对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支持,云溪区(含巴陵石化公司、长岭炼化公司)生活垃圾处置补贴费、垫资回收费由市财政承担(二十八年),但不再考虑对云溪区进行生态补偿。目前云溪区现有垃圾运送量约88吨/天,根据《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按垃圾处理费99元/吨(其中:垃圾处理补贴费69元/吨;红线外投资,垃圾处理服务费30元/吨)计算,二十八年垃圾处理费用总计约8903.66万元,且随着城市的发展,生活垃圾量逐年增加,费用也将逐年递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充分结合您提出的各项建议,积极做好和云溪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加快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等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