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22-08-2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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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提升宣传氛围

自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以来,我局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是注重示范引领。30余家市直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党建活动,50余家市直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二是注重学校教育。市城区157所中小学校全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活动,形成了“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良性互动。各中、小学校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创意活动,如北港小学“少先队员讲分类”、松阳湖小学“垃圾分类说”话剧演出、岳阳楼小学“垃圾分类创意制作”等,活动形式新颖,


学生寓教于乐,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岳阳楼区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大型宣讲活动,君山区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守护一江碧水”主题活动,云溪区“垃圾分类我给力 美丽云溪我受益”、岳阳经开区“垃圾分类我先行”、南湖新区与湖南理工学院联动“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二、全力提高分类意识

我局督促各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机制,建立“督导员、引导员”两员队伍。目前,登记在册“两员队伍”1000余名,引导居民主动分类、准确投放。同时,组织各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入户宣传活动,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里发放宣传手册累计37万余份,宣讲垃圾分类知识。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局强力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一是2022年,我市制定了《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岳垃分办〔2022〕1号),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23家相关单位为成员。其中,对相关职能单位进行了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职责分工。二是在《岳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中规定“本市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依法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收费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三是市文明办印发关于市文明村镇、单位、社区(小区)测评细则(2022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小区)的测评中。四是鼓励各街道社区制定有偿回收积分奖励制度,开展可回收物有偿兑奖活动,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开展了“垃圾分类、绿色兑换,共享美好生活”绿植兑换主题活动,通过用可回收物兑换绿植的方式,提高居民分类意识。部分小区设置“红黑榜”,对居民的分类投放进行评比评星。

感谢您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