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9-1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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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铭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年,我局委托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完成了《岳阳市主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6—2020年)和远期(2021—2030年)。至2020年,规划建设停车场89处,提供停车泊位28337个;2030年,规划建设停车场158处,提供停车泊位51584个。停车泊位总体满足率分别为83.2%和85.6%,基本能满足停车需要。

二、兴建停车设施场地。为增加停车泊位保有量,缓解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供需矛盾。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停车设施场地建设,新建一批停车场、立体车库。一是在城区商业繁华区、交通密集区,交通吸引源集中、停车需求量较大,且停车泊位有限、停车难问题最为突出的地段,加快建设社会停车场。目前已督促市城投集团在岳阳楼景区周边建设3517社会停车场;在东茅岭商圈格兰云天大酒店内建设立体停车库;在高铁东站新建并改造两个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2017-2019年,我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城建计划拟建停车场21个,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新增停车泊位6257个。二是以格兰云天大酒店、王家河大咀堤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为示范,继续深挖立体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小面积向高空发展,提高停车场土地综合利用率,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停车场;大力提倡社会资本在交通密集区参与试点建设立体车库,真正使其形成产业,促进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清理被挪用停车场。今年起,我局对原已规划配建停车场但擅自改变规划性质、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和私自侵占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根据《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全面清理腾退,恢复停车功能。目前,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正配合住建、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对已建被挪作它用的停车场进行清理,责令将原作为停车场性质的场地进行整改。同时,我局将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收费停车场地,规范收费停车场的管理,及时处理收费投诉案件。

四、探索开放内部停车场。近两年,我局走访80多家临街产权单位,对接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拟在节假日等特定时间段引导城区临街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所属的社会停车场地(包括办公区域、单位前坪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设立好标识、标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把其闲置的停车资源合理利用,为社会服务。

五、规范停车场收费。2016年,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出台了《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我市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制定了明细标准。社会停车场可向发改委申请,由发改部门依据细则实行价格管理、指导停车场依规范格式搞好收费公示工作。

六、加大停车宣传力度。为加强社区停车秩序的管理,近年来,我局多次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结合社区停车管理实际,倡议沿街商家、业主文明停车,对人行道违停车辆进行教育劝导、发放温馨提示,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停车意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许心豪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广兴    0730-8220523